广州澳大利亚签证中心递交的签证申请将实施“无护照”审理程序
2014/9/24 10:02:08点击:
自2014年9月1日起,所有亲自在广州澳大利亚签证中心, 上海澳大利亚签证中心和北京澳大利亚签证中心递交的签证申请将实施“无护照”审理程序。
这意味着护照将不再随申请一起转交给澳大利亚驻华总领事馆/大使馆签证处。相关护照页的彩色复印件将取代护照原件随申请转交。
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供复印件或者用签证中心的复印设备(费用另付)。
这意味着护照将不再随申请一起转交给澳大利亚驻华总领事馆/大使馆签证处。相关护照页的彩色复印件将取代护照原件随申请转交。
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供复印件或者用签证中心的复印设备(费用另付)。
- 上一篇:11 September 2014西班牙驻上海总领事馆的要求 2014/9/25
- 下一篇:英国签证中心通知:目前开通24小时超级快速签证服务 2014/9/23